王弘琴
  為逃避支付員工工資逃匿到外省,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後終將其抓獲。近日,經湖北省利川市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向獻琴罰金3000元。
  向獻琴系利川市一鞋廠法定代表人。2013年4月,向獻琴拖欠員工工資4.79萬餘元。為逃避支付員工工資,其逃匿至浙江,經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其支付仍不支付。同年6月18日利川市公安局對其進行網上追逃,後浙江警方將其抓獲。被押解回利川後,向獻琴支付了拖欠的員工工資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向獻琴違反勞動法的規定,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,數額較大,經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其支付仍不支付,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。鑒於向獻琴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前已全額支付勞動報酬,可以依法從輕處罰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(王弘琴)  (原標題:拒不支付勞動報酬 鞋廠老闆被處罰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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